作者简介:吴香香,法学博士,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,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理事,《中德私法研究》(CSSCI来源集刊)编辑部主任。2000年至2010年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,先后取得法学学士(2004)、法学硕士(2007)、法学博士(2010)学位,并分别于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赴德国哥廷根大学、2011年8月赴德国汉堡马克斯·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习。2018年入选北京市法学会“百名法学英才”培养计划、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“民法典编纂中请求权基础的体系构建研究(18BFX110)”与教育部项目“请求权基础探寻方法:展开民法的公因式(12YJC820113)”。
代表成果:《民法的演进:以德国近代私法理念与方法为线索》(专著)、《权利的边界:美国财产法经典案例故事》(译著)、《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》(译著)、《第598条(出卖人主给付义务)评注》(《法学家》2020年第4期)、《请求权基础思维及其对手》(《南京大学学报((哲学·人文科学·社会科学))》2020年第2期)、《民法典编纂中请求权基础的体系化》(《云南社会科学》2019年第5期)、《第142条(交付移转风险)评注》(《法学家》2019年第3期)、《错误出生的损害赔偿》(《中德私法研究》2017年第16期)、《滥用代理权所订契约之效力》(《中德私法研究》2017年第15期)、《第245条评注》(《法学家》2016年第4期)、《多级转租房屋之占有返还》(《中德私法研究》2016年第14期)、《占有保护缘由辨》(《中德私法研究》2015年第11期)、《玻璃娃娃案:以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为考察重点》(《中德私法研究》2014年第10期)Übertragbarkeit der Häuser von Hoflandberechtigten in China(Zeitschrift für chinesisches Recht, 20101)、Grundbuchberichtigung bei fehlerhaftem Grundbuch in China(Juristische Methodenlehre und Immobiliarsachenrecht, Mohr Siebeck Tübingen 2015)等。